已经知道公司“三会”了,那么“三会”组织的人员构成你了解多少呢?
股东会,顾名思义,是由公司全体股东组成的,根据股东持有的股份比例行使表决权。但是,在此先挖两个坑:一,什么事项要过半表决权通过,什么事项要三分之二以上表决权通过?二、是不是每一份持股比例表决权都一样?我们下次再专门讨论这个问题。
今天,我们重点说一说董事会和监事会的人员构成。
一、董事会成员构成。
有限责任公司与股份有限公司的董事会有所区别,主要是人员数量上的差异。有限责任公司董事会人员数量3-13人,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人员数量5-19人。
特别注明一点,对于股东人数较少或者规模较小的有限责任公司,可以不设董事会,设一名执行董事,执行董事的职权不一定等同于董事会的职权,具体由公司章程确定。
二、监事会成员构成。
如同董事会一样,有限责任公司与股份有限公司的监事会所区别,也是人员数量上的差异,监事会的要求,都是至少3人,且必须包括一定比例的职工代表监事,且职工代表监事的比例不能低于三分之一。职工代表监事如同职工代表董事一样的产生方式。
对于股东人数较少或规模较小的有限责任公司,可以不设监事会,而设1、2名监事。从此我们可看出,有限责任公司的监事数量是至少1个人,当不足三人的时候不称之为监事会,而是监事。对于这1、2名监事,《公司法》并没有提及是否有职工代表监事的限制,一般情况也不会安排职工代表监事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