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为什么会被税(到法院打官司,为啥还被征了税?职业放贷人,你的冬天要来了)

时间:2023-12-23 16:12:25阅读:

职业放贷人,快来纳税。

今天开聊之前,已阅君要先吼一嗓子。为什么呢?因为昨天浙江省高院发布消息:衢州市柯城区人民法院最近刚处理了两起民间借贷案,在处理案子时,法院顺带着将对方认定为“职业放贷人”,还顺带着替税务部门向他们征了利息税。

征的税不多,一个收了100元,一个收了810.17元。但钱不多,并不意味着事小,在某种程度上,等于宣告这么一个消息:职业放贷人,你的“冬天”真的要来了。

这两起案子,有点戏剧性。

还是先从这两个案子聊起。

被征收了100元利息税的这个案子,原告姓周,借钱给了一个姓王的,两人产生了纠纷。2019年3月15日,经柯城区人民调解委员会驻柯城法院工作室主持调解,达成关于怎么还钱的调解协议。

但达成协议后,姓王的还不肯履行。于是,法院开始强制执行,今年7月20日,王某把执行款项汇入法院执行账户。

可原告周某想必也不高兴,因为收到钱之前,法院先告知柯城区税务局:周某是个职业放贷人,然后税务局通过向法院回函,告知周某应缴利息税费100元。

职业放贷人,在老百姓嘴里,有个不完全准确的称呼:“放高利贷的”

这个案子就带了那么一点戏剧性:因为这个案子,周某自己送上门,主动“暴露”不说,还顺带着被扣了税。

另一个案子,情节也差不多。

原告姓齐,被告有两个:一个姓吕,一个姓周。

齐某也是“主动送上门”的,自己把自己给“暴露”的。无非是数额稍有不同:他拿到3600元利息,中间要向税务部门缴810.17元利息税。

所以,有个疑问就产生了:这两个人为什么会要自己送上门,不但被法院发现,还被征了税?紧接着就会是另一个疑问:这个消息传来后,“职业放贷人”会不会绕开法院这条道,改用其它办法呢?

法院,这条道难绕开。

已阅君必须说句实话,这还真难绕得开,这要从柯城区法院这么做的依据聊起。

之所以会这种带有某些戏剧性的情况,是有关部门专门进行制度设计的结果。

不光光是为了征税。

注意到这两个词没有?打击刑事犯罪、强化协同治理。光这两个词,就知道事情没那么简单。

了解了法院这么做的根据由来,还有背后的相关制度设计,那就可以继续聊下去了。

民间借贷,尤其在催收这个领域,相当叫人头痛,大致有两种催收办法:。

一个叫“武收”,就是暴力催收。所采用的手段,很可能会涉黑:故意伤害、非法拘禁、侮辱、恐吓、威胁、骚扰……。

出现这类情况,公安部门会去调查处理。

这里面也有很多种,比如说有些可能是“套路贷”,要是被法院发现,那要移送公安的。还有些,则是民间借贷,里面有利息高利息低、把这个当职业或者只是偶然借贷之间的区别。

聊到这里,大家想必已经明白了:对一个职业放贷人而言,就算知道法院会对他们进行认定,也会对他们征税,很多时候他还是得“送上门”,否则的话,难不成他想要去涉黑涉恶,准备去坐牢?

该堵的路,差不多都已经堵住了。欢迎自己送上门,想绕开,没那么容易。

职业借贷人的“寒冬”,真的要来了。

这么努力,对职业借贷人严防死守的背后原因,大家也很清楚。

长久以来,职业放贷人的行为,往往处在“灰色地带”中。

他们的行为严重冲击了金融市场,扰乱了金融秩序。暴力催收活跃,侵害借款人的利益。同时还会使法律的公平正义受到质疑。

举个例子:三门县法院曾经做过统计,发现在5年之内发生的刑事犯罪案件中,24件66人和高利贷有关,对方采用的手段主要是非法拘禁。不但侵害别人的利益,还影响了社会治安。

现在,随着国家防范金融风险、打击金融违法犯罪活动的开展,对职业放贷人的警惕度,还有相关的司法标准越来越提高。比如说浙江,就已经建立了“职业放贷人名录”制度,符合一定条件的人,会被放入这个名录内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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